星島日報報道】印傭聲稱於今年4月受僱期間,被女僱主揭發懷孕後,即被強迫簽下辭職信及擲凳及驗愛滋病毒、在家中被擲凳,及多次在公眾場合遭粗言穢語辱罵,包括奚落她是狗、「污糟」和不守婦道等,數天後更被帶往機場,但她進入離境大堂後偷偷折返。印傭日前透過律師入稟區域法院,控告於仁濟醫院任職䕶士的女僱主違反僱傭合約和性別歧視等,及索賠償至於12萬元。
入稟狀指,原告印傭Riyanti自10年3月受僱於被告黃寶珠(譯音)一家,期間獲續約4次,最新一份合約列明原告工作至18年3月。
原告稱,於10年4月,即受僱於被告一家1個月後喪夫,要求返印尼出席丈夫喪禮時遭拒絕,對方恐嚇稱若再次提出要求,便會立刻終止合約。
直至今年4月5日,原告因病被送入瑪嘉烈醫院,出院時被告強行搶去她的醫院文件,得悉她懷孕後即在醫院內大聲指責原告「污糟」及稱恐怕女兒會被傳染,兩人回家後原告即被強簽下辭職信。
被告其後強迫她到診所驗愛滋病毒,又到僱傭中心支付9000元以終止合約,並在職員面前羞辱她為「淫婦」和與「污糟」男人上牀,返家後又向她擲凳及扔走原告的個人物品。
原告又指,她每次續約後均不獲批放年假,需不停繼續工作,亦曾試過不獲發有薪年假。
法庭記者:劉瑋汶
建立時間:13:02
更新時間:13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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